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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族的物质文化
本文由 怒族人民信息港 发表    来源:怒族人民信息港    2014/10/11 12:49:55  
第二章  怒族的物质文化
 
第一节  生产习俗
 
一、以自然物候历法安排生产的习俗
为了生存需要,怒族先民在长期从事采集、渔猎、游牧或农耕时,对地面上发生的四季交替草木枯荣、水涨潮落、雷雨和霜雪的降临等自然现象有了一些认识,并在反复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了一些外界的变化规律,逐渐形成了有别于其他民族而富有自身特色的自然物候法。如分布在怒江北部的贡山怒族把一年分为春耕月、种植月、薅锄月、秋收月、狩猎月、煮酒月、过年月,共8个月。而居住在福贡县的怒族则把一年分为12个月,即织布月、新生月、雷雨月、布谷鸟叫月、砍山月、烧山月、栽秧月、盖房月、撒荞月、收割月、煮酒月、过年月。这些物候历,虽不尽科学,但在建国以前,一直是指导各地怒族安排生产生活的重要依据。新中国成立后,人们逐渐掌握了公历和夏历,懂得了以24个节气安排各种生产农事活动。
二、栽种习俗
怒族社会的生产已进入了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的阶段。农历的七八月份里,草木枝叶茂盛时期,人们先祭山神后,再用刀斧砍倒这些树木,到第二年的农历二三月份就放火烧荒,烧荒结束后,用木锄随便挖一次山地后,祭地神,然后用木棍点播籽种。之所以这样做,这是与怒族人所处自然环境、作物种类、生活习俗、社会状况密切相关,具有地区性和民族性的特点。怒族用木棍点种与他们居住地山高坡陡,气候复杂有关(土地的坡度大多在45°—60°之间,木棍点种震动小,入土深,且耕作土层不易流失,有一定的合理性)。
怒江流域的怒族人居住的地方,过去到处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人们只需砍倒一片森林放火一烧,用木棍扒挖一下,撒上种子,不用管理,只等收获。第二年另砍一片又烧,又种,又收。第三年再易地重复。他们过着“刀耕火种,食尽迁移”、“迁移靡定”的生活,只有少数地区进入了牛耕,但也不是二牛抬杠,由于地块小或坡陡,出现了适应本地生产的一人扶犁,一头牛拉,另一个人手抬牛杠与牛平行前进拉犁的特殊耕地现象。
在这里,生产工具的改进也是缓慢的,大量的陡坡地没有灌溉条件,只能种植玉米、荞子、饭豆、高粱、旱谷、小米、洋芋等旱地作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后来才从兰坪等内地购进简易的铁质农具,用于农事活动中,怒苏语称为“怒尔戈”或“俄中套”。
怒江峡谷,气候温暖,雨量充沛,各种杂草遍地蔓生,需要除三遍以上的草才能得以收获。
互助习俗在怒族社会里比较盛行。由于耕种火山地需要砍伐成片的森林,怒族往往几户或全村人在同一片山林进行烧荒,除草的时候都需要进行互助换工,一般给三顿饭以外,不再付劳动报酬。互助换工的形式已经形成,对个别失去劳动能力的家庭,则要给予无偿的帮助。怒族认为不关心这些人,良心上过不去。由于有了这种互助互帮的道理风尚,怒族社会里也就从未有过乞丐。
兰坪境内的怒族生产形式,与附近的汉、白族相同,懂得精耕细作,按节令下种、除草和收获。
三、男女分工的习俗
在怒族社会千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整套男女劳力在生产生活中自然分工的习俗,扮演着各自不同的角色,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这种分工归纳起来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男耕女织。犁地耙田、开荒等劳作形式主要由男劳力承担(家中若无强男劳力,某些男活也有由女劳力取而代之的情形,但这种情况是个别的)。割麻、剥麻、绩麻、纺线、织布等一般都由女劳力承担(特殊情况下某些环节工序也有由男劳力出动的情形)。
2、男外女内。这即是所谓的男主外女主内。在外面的活,与外人打交道的事一般都由男劳力承担,而家务事,如烧火、煮饭、背水、喂猪、洗衣、洗餐具等一般都由女劳力承担。
3、男重女轻。男人都半情况承担重体力活。而女性则做些如薅锄、推磨、筛簸粮食等比较轻松,体力付出相对较小的活儿。
4、男粗女细。粗笨活儿一般由男劳力承担,如打板子、撬石头、背重背、扛大件的活儿;女劳力则承担照料幼儿、老人、配制女用随身饰物、绣花、加工豆豉、酱菜等。
5、男远女近。离家较远或出远门务工、经商、远送粮物之事一般都由男劳力负责;女劳力则做些晾晒粮食、吆雀赶鸡、放猪喂料之事。
6、男险女夷。那些凿石放炮、砍树解板、驯牛、渔猎(在旧社会还有参与械斗的任务)等带有一定风险的事都由男士们承担;女士们则负责除粪、施肥、浇水、割草等农事。
7、男难女易。制作家具、农具、猎具、起房盖屋等由男士承担,而摘瓜、摘豆、采野菜、采食用菌等活儿往往由女士们承担。
兰坪兔峨怒族支系若柔人的古歌《阿楼西杯》,反映上述男女分工的习俗。表现形式是兄妹对唱,吟唱男女双方面对面各站一排,人数可多可少,边喝酒、边唱边作一些简单的舞蹈动作。男女双方在吟唱时据理力争、充分表达自己在生产生活中的地位作用,直至把一方唱倒为止。
怒族社会中的这套男女分工习俗还深深反映了尊老爱幼、体恤妇女的思想。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家中已没有硬性的劳作任务,接下来他们要做的事情是在红、白二事场合吟唱本民族古歌,在火塘边给青少年讲述故事、向年轻人传授生产活动、文化活动中的绝活技艺。因此他们倍受家人和族人的孝敬。
新中国成立后,一部分传统分工被打破,妇女解放意识深入人心。男尊女卑观念逐渐被冲破,女童入学、妇女参加工作、管理公务、参政议政、出门经商……男人能做的事妇女也一样能做到。
 
第二节  饮食习俗
 
一、饮食习俗的形成和发展
怒族的主食是玉米、荞子、仙米及土豆。贡山的怒族学会种植青稞后,食用青稞面、酥油茶。兰坪的怒族以大米、玉米为主食兼种青菜、蔓芹、瓜豆、辣椒等品种。旧社会,每到春荒时,各地怒族到山林中采集各种野菜和菌类,如木耳、香菌、鸡纵等。到怒江两岸的山林中猎捕竹鼠、飞鼠、麂子、獐子、熊、猴子、箐鸡、山驴、野水牛等各种飞禽走兽,以此佐食。
建国以后,怒族地区的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除个别家庭以外,大部分家庭的生活都有了明显的改善。常年基本不缺油、盐,逢年过节,家家户户都有七八道菜肴。
二、饮食的种类
怒族的饮食类别较多,可在平时生活中一般有两大类:一类是玉米砂稀饭或小麦、大麦颗粒稀饭;一类是用玉米细砂、荞米或大米用锅焖出来的焖锅饭或用甑子蒸出来的甑子饭。兰坪境内的怒族,还把小麦、玉米、荞子用手磨或水磨磨成细面,做成面粑粑、馒头或面面饭。
怒族民间传统的饮食种类较多,分别有:
1、玉米砂稀饭或小麦、大麦颗粒稀饭;2、荞麦砂饭;3、石头包面粑粑;4、面面饭;5、肉拌饭;6、霞拉;7、咕嘟饭;8、漆油茶;9、酥油茶;10、琵琶肉;11、菜拌饭;12、面糊;13、石板粑粑;14、鸡肉丸子;15、荞面肠;16、糯米肠;17、鸡汤荞砂饭;18、牛肉或野味干巴等。
三、饮食制作
怒族食用的玉米砂稀饭制作很有特色,是怒族的主食之一。它是经过特殊加工而成的。首先把晒干的玉米粒放在木碓或手硅窝里,加少量的水舂去皮,再舂成砂粒(粗砂状),用簸箕扬去皮壳,再用大筛和小筛(其密度不同),分别筛出大、中、小粒三种不同的玉米砂,晾干后备用。煮包谷砂稀饭的基本程序是将大铁锅或大土锅置于三角之上,打水入锅,把适量的包谷砂和干豆米掺和放入锅中用文火熬煮。从早熬到晚,一般不放油盐,盛出食用时以辣酱佐餐(现在条件好了,熬制包谷稀饭时有的还放些腊肉之类的东西)。
荞米砂饭:荞米砂饭是怒族待客的主食之一,这种饭不仅适合老人和病人食用,还能增进食欲,帮助消化,有保健作用。
小麦和大麦颗粒稀饭:去皮后的小麦或大麦颗粒稀饭的熬制与包谷砂稀饭大体相同,但比熬煮包谷砂稀饭省时些。
琵琶肉:“琵琶肉”是贡山一带怒族居民别具风格的佳肴,吃起来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其制作方法是将宰杀后的猪去毛洗净,取出内脏和骨头,里外撒上适量的花椒粉、胡椒粉、草果粉、食盐以及适量的烧酒,然后用针线把刀口缝严实,在猪耳朵里塞上两个核桃,鼻孔中插上两根小木棍,存放3—5天后取出木棍灌入盐水,待盐水流完后又插上木棍,同时在缝过的针眼上涂少许核桃油,悬晾于房檐下或仓房之上层,干后收藏起来备用,可存放若干年,烹用时其香无比。
杵酒:各地怒族食用“杵酒”也是别具一格的。其制作方法是把玉米、青稞、小麦、大麦加工成颗粒状,蒸熟后放适量自制酒粬,入筐待其正常发酵后再入罐入坛密封,数月后取出适量置于盆中,放入开水并用小木杵捣搅,使酒汁充分分解,用笊篱滗开酒渣,再盛到竹筒杯或碗中饮之,杵酒在有些地方也叫捏酒。
霞拉:“霞拉”是怒语,即肉酒,一般用鸡肉(野鸡或其他野味的瘦肉)和上好的烧酒作原料。制作方法是先将原料砍剁成小肉丁,然后放在锅里用漆油或酥油煎炒,当炒至脆黄时,稍退火再倒入烧酒(酒量按在场人数之多少而定,一般是酒要漫过一两个指关节为宜),盖上锅盖焖片刻。经过这种特殊烹调方法加工出来的肉酒,味道鲜美,香气扑鼻,甜中带辣,特别可口,是滋补身体,强健筋骨和治疗风湿病、妇科病的营养上品和良药,同时也是怒族待客的上好饮料。
漆油茶:漆油茶是怒族传统饮料之一,它是用漆油加核桃仁、芝麻、盐和茶水混合后,在特制的茶桶里不断搅动而制成,只要到怒族家里做客一般都能品尝到这种漆油茶。
酥油茶:居住在贡山县、察隅县的怒族还常常饮用酥油茶,以牛奶或羊奶加工成酥油,酥油放进打油筒里,加入鸡蛋、盐巴,再加入滚烫的茶叶开水,接着用酥油茶筒里的打茶棍上下打搅,经过十多分钟后,把打好的酥油茶倒入笊篱里,滤出渣滓后,即可饮用。
荞米砂饭:加工方法是将晒干的甜荞粒放入大锅内,放水煮沸,待荞壳裂开后滤水晒干,然后放到碓里加温水舂,用筛子筛去其皮,便成了荞米砂,晒干备用。
石头包面粑粑:居住在贡山一带内的怒族用水磨或手磨把玉米、小麦、荞子等粮食磨成细面后,用筛子筛去皮壳,然后做成粑粑食用。制作这种粑粑方法很特别,唯当地怒族才会。方法是取一块当地才有的卵状石头在火中烤热,然后用半流体面糊保裹住烤热的石头,接着保持一定距离在火塘边边烘烤边转动,烤熟即食。石板粑粑的制作也与些大同小异。用这种方法烤出的粑粑,别具一番风味。
玉米面面饭:居住在兰坪境内的怒族,有吃玉米面面饭的传统。其做法是用水磨把玉米磨成细面后,用筛子去皮,然后放适量的温水用手搓揉后放在蒸笼里蒸,当蒸到半熟时,又倒出来洒些水重新再搓揉一次,然后再蒸一次即可。食用面面饭时要准备好汤菜,这样吃起来味道更好。
肉拌饭:“肉拌饭”是怒族的特色食品之一,也是怒族团结和睦,合家欢乐幸福的一种象征。“肉拌饭”的做法是将煮好的玉米砂、大米饭或荞米等干饭放到大簸箕里,掺入切好的熟肉丁(如果没有肉,用炒熟的蜂蛹也行),再放入烧盐和核桃仁捣合的佐料用搅板或双手搅拌均匀,再烧一大锅汤,然后各人盛一碗围在簸箕边一起食用。
咕嘟饭:贡山一带怒族的传统食品,这种饭一般用玉米面或荞面煎煮而成,煮时烧开一锅水,舀去一半回锅水,然后将玉米面倒入锅里盖上锅盖,等水渗透玉米面时,用小搅板搅拌,再倒入回锅水,焖上片刻,再搅拌再焖反复几次便成了喷香可口的咕嘟饭(因为煮制时发出“咕嘟”之声而得名)。
四、饮食礼仪与禁忌
怒族对待客人或来宾,是很讲究礼仪的。吃饭的时候,有人专门为客人添饭添肉。当客人吃了一些时,添饭菜的人趁其不备又给客人添饭加菜。其意是劝客人多吃一碗饭,多吃几块肉。在客人喝酒时也要陪客人喝酒,而且不断地劝酒。但是要到怒族家做客,千万不要酗酒闹事。这一点,怒族人是最看不起的,同时,怒族人到别人家里做客也是这样,最禁忌的是喝酒后,到处乱吐,使主人为客人一夜都无法安宁,这是最丢脸的事。
怒族妇女不能喝酒醉,更不参醉后乱吐,年轻姑娘不能在大人面前抽烟。吃饭时严禁大口大口地吃,也不能发出响声。孕妇不能吃肚里有仔的动物肉,小孩不能吃内脏。
 
第三节  服饰习俗
 
建国前,怒族地区普遍种植大麻,制作服饰,垫盖用物主要以麻为原料,通常用腰织机织出各种花色的麻布,然后根据需要手工缝制成各种衣物和日常用品。
贡山及福贡怒族男子过去的传统服饰基本相同,头饰均蓄发成辫子状或披发状,上穿及膝的对襟麻布长衫,下着麻布裤,腰系藤条或麻绳,常以麻布绑腿或竹绑腿缠裹小腿,以便在山林中劳作或狩猎。基本上常年赤足。成年男子喜欢和习惯于左肩挎弩弓及箭包,右腰部位佩带长刀或短刀;兰坪的怒族男子服饰受当地白族和汉商的影响较深,头缠包头或戴圆顶小帽,身着对襟棉布长衫,有的外套马褂,下穿长裤,脚穿布底鞋、草鞋或赤足者皆有,服饰装扮因各自经济收入不同而有所差异。解放后,怒族男子服饰均趋于汉族或现代装束。
怒族女子服饰各地风格迥异,形制款式皆有不同。贡山怒族女子服饰深受藏族服饰的影响,头顶方形麻布帕或五彩怒毯帕,用发辫或辫型物紧箍在头上,上身穿一贴身麻长衫,外穿一深色坎肩,胸部挂红、绿串珠,下身穿一长裤,不穿裙,裤外围上一床长及脚踝的怒毯,腰上系一条约三寸宽的竖条纹彩色腰带。青年妇女还喜欢在腰前围上一块彩色氆氇围裙。喜用精致的竹管穿两耳为饰;福贡怒族妇女服饰与傈僳族服饰相互影响较大,外人若无专业眼光很难区分彼此。女子头戴由珊瑚、玛瑙、贝壳、料珠和银币等串成“吾普都阿”头饰,传统衣着为石衽麻布短衣和麻布长裙,现已演进为上身穿白色长袖衣,外罩一件深红色、黑色或深蓝色镶花边的夹袄,下身穿一条深色的大摆长裙。已婚妇女在衣裙上镶坠花边,在胸前佩带彩色珠子串成的项圈和俗称“勒呗”的贝带,耳戴垂肩的大铜环或银环,肩挎自己缝制刺绣的怒包,兼有装饰和盛物之功用;兰坪怒族妇女头缠包头,生活宽裕人家打大包头,上身穿前襟短而后襟过膝的粗蓝土布衣,下穿普通裤,系围腰,围腰之厚薄、花色之多少,腰带之长短以主人的经济状况而定。富裕人家之妇女皆戴耳环耳坠、玉镯,脚穿绣花布鞋、草鞋或赤足者皆有。
为了在节庆活动时展示本民族的传统文化,怒江流域的怒族男女青年一般都着设计新颖的本民族盛装。其他情况下都着时代流行装。
 
第四节  居住习俗
 
新中国成立前,怒族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居住条件十分简陋,居住在不足以御风寒的简易竹草房里,有的甚至住在终年潮湿的岩洞之中,条件好一点的人家住房稍好,但亦不过是用杉木板屋顶代替茅草屋顶而已。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怒族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近几年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实施安居工程,多数农户住进了瓦房(石棉瓦、水泥瓦、青瓦房等),基本上消灭了茅草房。
从历史的角度看,怒族群众的住房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干栏式竹楼:俗称“千脚落地”,这也是怒江境内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白族(勒墨人)的基本住房形式。
建造时,在斜坡上竖上数十根柱子,中间用三棵撑天柱,在木桩上铺设木板或竹篾笆,然后用篾片把柱子和篾笆捆好加固。一楼底层用木料围严,主要用于关养牲畜;二楼铺以篾笆或长料板住人;再在横梁顶部铺上篾笆或木板,用于存放谷物和其他用具。房顶均用茅草或以木板覆盖。这种房舍一般不设窗户。
整个房屋分堂屋和卧室。堂屋中间置一大火塘,火塘上设有铁三脚架或石三脚,主要用于烧火煮饭、取暖和接待客人。堂屋两边设两间卧室,一间为老人卧室兼储藏室,另一间为子女卧室。
门口设在向阳的地方,并在门前留出小块空地,铺上长料木板供来往人行路,同时在向阳地方竖上几根柱子搭以木板,供晾晒食物等。房屋前后还盖一小茅屋以堆放东西。这种房舍结构简单,极易建筑,也便于迁徙时拆散。这种竹楼,只要备好材料,全村帮忙,一天就完成。其特点是通风、凉爽、视野宽阔,适宜于坡居,但人畜共居,卫生较差。
现在基本上另设畜厩,人畜分开。
木楞房:这是兰坪一带的怒族和其他民族的主要传统住房,贡山的一部分怒族也住木楞房。
木楞房的营造有两种,一种是楼式木楞房,即以直径18公分粗的圆木横架垒墙后在墙上面铺一层长料板或篾笆,再在木板篾笆上架圆木垒墙,用木板或茅草覆盖房顶。此种楼式木楞房上层为人居,下层为畜厩,近年来逐步由圆木垒墙,改建为泥土筑墙,由木板盖顶改为瓦片或石棉瓦盖顶。另一种是落地木楞房,即在挖平的地基上直接营造的一层木楞房。这种房屋,结构牢实,冬季温暖,但光线暗淡,但在木楞上打好顺序记号后极易移动,且防震效果最佳,兰坪一带的怒族有的也住土坯房、土墙房,盖木板者居多。
 
第五节  交通习俗
 
怒族居住在澜沧江和怒江两岸,出门就有山,放眼就见水。要与江对岸(村寨的左侧或右侧还有注入怒江、澜沧江的支流河)的同胞们交流来往,眼前呈现的是波涛翻滚,汹涌澎湃的江水,最迫切的需要是过江,最大的难题也是如何过江。而作为水上交通工具的溜索和独木舟、独木桥是怒族人民历经千百年探索的杰作。
一、溜索的制造与发展
溜索是怒族群众渡江的基本工具。分篾索和钢索两种,横跨江面60—100米。溜索离江面的高度是按涨水季节溜索与水面相距3米左右来安排的。溜索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据传,怒族先民发明溜索是受启发于蜘蛛在树与树之间布网线并往返爬行。于是怒族先民便用竹篾扭成篾溜索。然后找一根细而牢实的长线,线的一头拴在箭上,另一头拴在篾溜索的一端,用强弩把系有细线的箭射到对岸(架溜索的地段一般都选择在两岸江面窄,并生有对称巨树的地方),再用力把篾溜索拉到对岸,或拴绕在粗大而坚韧的千年大树的树腰下部,树跟面江的一侧用石块搭垒一个坚实的平台,供过溜人在此处系解缚腰臂之绳。扭制篾溜索的每个环节都是严肃、严谨、严格的,似乎大家都已悟到了质量第一,责任和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扭制篾溜索女性不能参与。首先是选好吉日,选派会剥篾的富有经验的男劳力到竹林中选剥成熟的竹竿之篾,要剥回扭制篾溜索所需之足够量的篾。扭制篾溜索也要选好吉日而行,要用大红公鸡和肥羊作牺牲向神灵祭献。要求当日扭成当日更换新溜索,新溜索拉紧更换好后,首次过江的任务将由一个属相好的人来完成。篾溜最初是单股的,其直径约4公分。后来随生产的发展,负重过溜的机会增多,为了安全,将单股改三股合一,其直径6—7公分左右。溜索有平溜,陡溜两种。平溜系一根溜索倾斜度小,来往都靠它,在负重情况下比较费劲,陡溜来往各一根,倾斜度大,较省力,但下雨天下滑时惯性大,需格外小心,以免撞到对岸拴溜索的大林庄或树腰上。过江有多种形式,即单人过江、单畜(牛、马)过江、人畜同过(猪与羊)、情侣同过,长幼同过。受季节因素和溜索使用频率或 负重情形之影响,偶尔也发生溜索断裂而人畜坠江之事故。在人们的心灵深处,每一次过江是否安全则完全托付给了溜索,于是溜索也就被赋予了灵性。过溜的人不能做伤天害理之事,更不能诅咒溜索本身。甚至在过溜前心灵深处都默念平安、祈求溜索之神保佑。逢年或逢隆重的传统节日还要在溜索墩旁插香献酒。这些习俗各地怒族中都有,只是繁简有所不一。进入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国家的关心、支持下怒族地区的大部分篾溜索已被钢缆索取代,渡溜的“溜梆”(用一截厚约20公分,长约24—27公分,宽约18公分左右而质地坚硬、富有韧性的木头制成)也被内装滚珠的铁制“滑轮”所取化。竹篾溜索、木制溜梆已成为文物储放在怒族老人们的记忆里。
二、独木舟(又叫猪槽船)
独木舟作为水上交通工具主要在怒江流域的怒族(也包括其他民族)中使用。澜沧江两岸的怒族以使用二合一的双木舟为主。独木舟仅限于枯水季节(秋末至初春季节)使用。因为这时水流平缓。据传,怒族先民是受小鸟踩踏树枝顺水势漂到对岸的启示,将整根原木凿空成槽状(要取耐潮耐腐、漂浮性好且坚而韧的木材作原料),由此发明了独木舟,若载人每次能乘5—7人,若载物则可运载7—8百斤左右。因独木舟形似当地人喂猪的食槽,故俗称猪槽船。
此外还有用木板订成船状的木板船,体积不大,做工考究,一般不会进水(旧时在匹河一带曾用过);也有人用数十根大龙竹并排捆扎而成的竹伐作为交通工具的,但不普及。在有小河流而人们必经之地,也有长约5—6米的独木桥,独木桥取耐腐之材,数十年不用更换(通常以榧木为原材料)。
坐木船或坐竹伐都有讲究,禁止那些做过伤天害理之事的人和携带麝香、水银的人过江,以免惹怒船神、水神和上苍招至不测。在大集体时代生产队出资出力修建的溜索或船只,外村外地人渡江时还需交付一定的过江钱。
现在党和国家十分关心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高度重视民生,“文化大革命”以后,在怒江、澜沧江上修造了十几座可过汽车的钢混桥,修建了几十座人马吊桥,极大地改善了水上交通条件。
个别现存的钢缆溜索只是作为旅游观光,体验风情之用,而猪槽船、竹伐也就仅成了冬春季节捕鱼者的捕捞工具。
 
第六节  风物特产
 
怒族地区风物特产颇多,主要有两大类,即日常生活用品类和饮食类。
一、日常生活用品
(一)纺织品
1、怒毯。怒毯质地轻柔,色彩艳丽,旧时以麻为原料,现多用棉线、腈纶线、毛线等。贡山怒族使用踞织机纺织,福贡、兰坪、泸水怒族多用腰织机纺织。纺织时,纬线一般为白色,因贡山怒族所用经线色彩较多(有红、黄、蓝、白、黑等色),故织出的怒毯其色彩较之其他地区的怒毯艳丽夺目,图案更为美观。怒毯即是自用的上好织品,也是馈赠亲友的重要礼品。
2、怒式花挎包。怒式花挎包是怒族勤劳和智慧的象征。它是按一定规格和距离,将长度、宽度相同的各色彩布条镶缝在长方形白麻布口袋的上半部和左右两边,再用红、黑两色线在中间空隙处绣上三条对称的条纹,又在其尾部配上两块红布条缝制而成。怒式花挎包很受人青睐,它既是男女情侣的信物,更是馈赔亲友的上乘之品。
(二)竹、草编制品
竹编是各地怒族的传统工艺。制作的竹器品种繁多,主要有囤箩、簸箩、摇蓝、饭盒、碗具挂蓝、小圆凳、篾箩、篾筐、扒松毛蓝、背柴蓝、幼儿娱乐蓝、粪箕、渔笼、筲箕、竹筛(分大筛、中筛、面筛)其中最著名的是怒碗(匹河怒语叫“怒斯”)转扇和鱼篓等。
怒碗其形如盘,有底圈,大者直径约2尺,小者5—10公分。无论大小,碗的中间都不留接头,篾片大小一致,边口十分光滑。现在怒碗不再用于盛饭,而是用作糖果盘和观赏陈设品。
转扇为圆形,直径二三十公分不等。扇柄正好是这个圆的切线,柄圆定于小竹筒之中。使用时,只需摇动竹筒,扇子就会绕柄旋转,省力美观,是民间扇中之极品。
2、毛草编制品。草编制品也是怒族生活用品中的一大特色。主要有用作坐具的草墩,盛粮、盛面的草囤箩(型号有大有小),草编枕头、草席、草编甑子、草编锅盖、甑盖、草帽、草鞋、草绳。这些草编用品各地怒族都生产,而兰坪怒族地区产出较多。
(三)陶制品
制陶也是怒族民间传统工艺之一。烧制的陶器品种有背水桶、储米罐、锅、碗、壶、杯、盅、炉、酱菜罐、酒罐、酒坛、药罐、小水缸、茶罐等。这些陶制品属褐色夹砂陶,做工精细、内外光滑、美观而实用。怒族烧制陶器的历史悠久。主要产地是福贡县子里甲乡加车村和西藏察隅县察瓦龙乡的龙普怒族村,这些地方生产的陶器遐迩知名,畅销外地。
(四)石板锅
石板锅是贡山怒族地区的特产,也是该地区的传统生活用品。其原料是一种产于当地的质地特殊的石头。他们将石头根据需要加工成大小、厚薄不等的圆饼状平面石块,烘烤荞面或麦类面粑粑前先将石板锅放到铁三角上预热,待其温度适中即把预先调好的半流状食物均匀地倒入石板锅的上面,数分钟后香脆可口的石板粑粑即可上桌食用。
二、饮食类
怒族的名特食品有:
1、杵酒;2、咕嘟酒;3、水酒;4、酥油茶;5、漆油茶;6、包谷面面饭;7、肉拌饭;8、石头包面粑粑;9、石板粑粑;10、咕嘟饭;11、鸡汤荞砂饭;12、鸡肉丸子;13、荞面肠;14、糯米肠;15、琵琶肉;16、霞拉;17、包谷砂稀饭;18、糯米蜂蜜饭;19、苦荞粑粑蘸蜂蜜等等。
 
第七节  历史遗迹
 
普化寺:普化寺位于贡山县北部丙中洛乡喇嘛寺村,普化寺原隶属四川省德格县的佐钦寺,与中甸的承恩喇嘛寺关系密切,同属藏传佛教宁玛教派。
怒江地区的藏传佛教在清乾隆初年,由佐钦寺喇嘛杜建功传入。乾隆三十年(1765年),杜喇嘛在贡山甲查姆桶地正式建寺,原为草顶房,取名“飞来寺”。光绪年间,兰雀活格喇嘛由外地请来各种工匠艺人,重新建寺,将原草房改为瓦房土木结构。1883年建成金碧辉煌的喇嘛寺。“飞来寺”改为“普化寺”。寺庙为三层楼房,雕梁画栋,内有泥塑像和彩色壁画。
普化寺坐西朝东,倚山面水,居高临下。寺南怒山蜿蜒起伏,后山高耸青翠,寺北怒江两岸高山奔跃江中,有石门关之称。普化寺四周山水神奇清幽,雅静怡然,云罩雾裹,时隐时现。全寺庙宇均为土木结构,一进四院,占地约3000平方米。下殿高十丈,重檐,歇山顶,三层,有钻尖顶,金瓦飞角。通面阔16.3米,进深15.6米,台基高1.3米。殿内有八棵四方形空心中柱。殿内还有宁玛教所供奉的以“出世本尊”、“世间教学”为内容的雕塑和彩壁神像。正殿左院为客房,右院为藏经楼和更室,穿过更室进到喇嘛静室。除正殿外其余建筑均为二层。
“文化大革命”期间普化寺大部分庙宇毁坏,后经修复,但仍不如昔。四壁部分图案画像还能辨认,现保留七幅工笔重彩的宁玛教图,画高3米,宽2.2米,千佛图两幅,殿外墙壁留有四大天王图。
普化寺在建筑艺术上表现了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和精湛的艺术,是贡山县文化与内地文化交往融合的结晶。
1990年,普化寺被列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普化寺现有20多位和尚、一位活佛。
白汉洛教堂:位于贡山县捧打乡迪麻洛村白汉洛,是1888年法国天主教司铎任安守在白汉洛修建的教堂。建筑风格为中西结合的木结构建筑,占地面积454平方米。门为牌楼式样,用六抹头格扇装置,二层为明间用拱窗,三层为钟楼。1905年,当地民族举行反洋教起义,烧毁教堂,现存为清政府赔偿重建,该事件即为历史上的“白汉洛教案”。任安守1937年去世,葬于丙中洛重丁教堂旁。
石门雄关:石门关的标准地名为乃仍强,怒族地名,“乃仍”为仙和洞的意思,“强”为关口之意,指仙人也难通过的关口,在丙中洛乡政府驻地丙中洛西北2.5公里处。壁上刻有藏族经文,江东石门上还刻有一尊佛像。岩壁上生长着一种绝世棕榈树,每年脱壳一次,较高的有5—6米,一般在1—2米,据专家考证为世界仅有的稀有植物,目前仅存数百株。石门关有茶马古道,2003年在崖壁上还出现过蟒群出动的神秘景象。
兔峨土司衙署:民国元年(1912年)始修建,位于澜沧江西岸、兔峨河东南面的小山梁上,坐南朝北,以一进二堂院落、四合五天井的白族民居风格建筑。雕梁画栋,富丽豪华,梁柱结构,均衡对称的庭院布局,共有房屋54间,占地面积990平方米。衙署外墙四周各处墨香流溢,犹如画廊诗壁。衙署正堂为土司办公处及眷属住房,二堂为属官办公处和审理案犯的大堂,头门是警卫值班及监牢。1951年土司衙署被兔峨粮管所占用,为全国唯一保存至今的白族土司衙署。1986年6月30日,经县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县政府决定,兔峨土司店署由乡政府管理、保护、安排乡文化站迁入并开展活动。1998年,兔峨土司衙署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2月,有省、州文物部门的支持下,投资11万元,对衙署的前大门、照壁、石阶及部分破损处进行修复。
新石器遗址:在怒族聚居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的遗物有:磨光石斧、石刀、有石锄、石碓、石锛,这些遗物的发现地点在怒族人居的福贡子里甲乡木古甲、匹河怒族乡甲加、罗宜益、孔同、老母登等村寨。值得注意的是,1957年在木古甲一带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物中,还伴有两把铜斧,铜斧为冷锻红铜。据有关历史学家认定,怒江乃是人类发祥地之一。
除上述以外,在福贡子里甲亚谷村南面200米处,发现一个古窑址。窑长5米,宽2米,深1.8米,距今有三百多年的历史。
50年代,云南民族调查组在怒族聚居的村寨周围,发现了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和许多新石器时代的遗物。这些遗物主要是磨光石斧(穿孔)、有柄磨光石斧、石锄、石锛、石碓、石镞等。发现地带主要有三个: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一带;福贡县匹河怒族乡老母登村、甲加村一带和匹河怒族乡罗宜益村和孔同村一带。目前,部分遗物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物所收藏。以上三个地带发现的遗物形状较为相近,这说明,它们基本上是属于一个共同族体的遗物。此外,在福贡县上帕一带和利沙底一带,也发现了石斧、石磨棒和陶器。在怒江最上游的西藏自治区察隅县察瓦洛乡的松塔和龙普一带,也发现了夹砂陶罐,为葫芦形。在松塔村外河边的台地上还出土了呈柳叶形状的石箭头。这些遗物的出土有力地证明了怒族先民曾经过着原始的狩猎和粗放的农业经济生活。
怒族古代岩画艺术:怒族的古文化艺术遗迹主要是古岩画和崖画。目前,考古发现有两处。一是托平古岩画。托平古岩画位于匹河托平村吴符寨西南方向2公里处的吴符岩穴内。岩壁上共有15幅图像,其中12幅在穴内不受日晒雨淋和风化,图像还基本完整,主要内容是山、河、日、人、鸟等原图像。有的画结构简单,有的画结构复杂。如图所示:
二是腊斯底古崖壁画。腊斯底古崖壁画位于匹河果科村腊户翁都寨东南方1.5公里处,腊斯底寨西南侧洼地里的悬崖峭壁上。此处崖高约15米,宽约50米,崖画主要分布在崖壁下半部,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画面长12米,第二部分画面长2米,第三部分画面长1米。崖面绘有天、地、日、动物,有的形象男子,有的却无法辨出是何种造型。如图所示:
 
怒族古代丧葬遗迹:居住在匹河一带的怒族老人讲,怒族曾经有过火葬的习俗。这一说法被考古发现得到了证实。据考古发现,古代怒族有4个火葬场。一是在匹河托平村南侧1公里处有一个古火葬场。这个火葬场长6米,宽4米,如今仍有大量的火化后碎骨片,有火化骨和泥土混合物,用于焚烧尸体的石板还存在,并且可辨出被烟熏黑的痕迹。二是匹河普乐村东西1公里处台地上有一个火葬场。这个火葬场长7长,宽4米,目前存有少量的火化后碎骨。三是匹河果科村东面2公里处有一个古火葬场。这个火葬场长7米,宽5米,虽已开辟为驿道,但仍可见火化后尸骨碎片及火化物与泥土混合物层。
碧江旧城:位于怒江东岸碧罗雪山山腰,海拔2000米。从1914年开始建设,1949年6月10日至1986年12月25日为碧江县人民政府驻地,1954年至1973年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府驻地。1986年县制撤销后,留下一座旧城。这里地势高,可居高临下,视野开阔。站在“八角楼”登台瞭望,怒江山谷尽收眼底。天气晴朗时还能看到距此百公里处的利沙底乡(现改名为“石月亮乡”)境内的“石月亮”。旧城内留有许多毛主席画像,有知子罗滑坡遗址和建于1914年占地约五百平方米的碧江民国时期设治局遗址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0296部队团部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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